中新網1月9日電 據最高檢網站消息,檢察機關紀委貴州省紀委原副書記、對貴省監委原副主任張平涉嫌受賄一案,州省張平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原副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書記涉嫌受賄訴由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審查起訴。案提近日,檢察機關紀委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已向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對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張平享有的州省張平訴訟權利,并訊問了被告人張平,原副聽取了辯護人的書記涉嫌受賄訴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張平利用擔任貴州省紀委監察綜合室主任,案提貴陽市委常委、檢察機關紀委紀委書記,對貴貴陽市委副書記,州省張平貴州省紀委副書記、省監委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